不见岳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49章 在没有触及灵魂之前,喜欢就是见色起意,保镖先生,他不解风情,不见岳,深夜书屋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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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知意看了看自己身上披着的西装,饶是西装的表面也湿了,保温的作用不大,可用来遮雨的话,还是有点用处的。

“萧先生,”盛知意小声叫萧长嬴,等萧长嬴望过来后,她便将西装外套从身上拿了下来。

“盛小姐……”萧长嬴没明白她的意思。

盛知意扯着西装外套的一边递到他面前,她有点不好意思看着萧长嬴的半边脸颊,道:“你淋湿了,再这样下去会生病的,我已经没有那么冷了,我们还是一起披着遮雨吧。”

萧长嬴没动,盛知意强硬的将西装外套的一角塞给他,并且振振有词,“如果你因为淋雨生病了,就没有人保护我了,所以,不要生病。”

明知道她是为了让自己用西装外套遮雨才这样说的,萧长嬴一时间竟也找不到合适的反驳理由。

修身西装在头顶撑开,两个人一人抓着一边,躲在了下面。

风雨仍旧能够吹到他们身上,可两个人的手臂与手臂紧挨在一起的话,温度透过一层运动衣和衬衣传递,竟也觉得稍微温暖了一些。

萧长嬴端正的站在那儿,身子不动一下,就连视线都不敢有任何的倾斜,假人一般的直视着前方细密的雨帘。

盛知意有点不明白,她不明白那样讨厌跟别人有身体接触的她,为什么不讨厌萧长嬴。

他们如此靠近的在同一件西装外套下面,那样小的地方想要装下两个人,可想而知他们挨得有多近。

挨的这样近,她却并不反感,只是心脏在怦怦快跳,像个青春期的少女那样,因为不经意的一次触碰而在心里小鹿乱撞。

是因为喜欢吗?

因为喜欢他才不反感、不排斥?

这完全说的过去,人不会反感和排斥喜欢的人的接近,否则就不是喜欢。

在意识到萧长嬴是那个能够令自己心动的人后,她不止一次的问自己为什么是他,这个才认识不算太久的男人身上到底有什么地方值得自己喜欢。

她曾经在脑海中罗列出了许多个似是而非的原因,慢慢的,她发现自己对萧长嬴的这种喜欢的情愫,其实非常肤浅。

她喜欢他,大概是因为他长得好看,人都喜欢美好的事物,对人的喜欢也是一样的标准。

在没有真正的触及一个人的灵魂之前,喜欢就是第一眼的感觉,是见色起意。

第一眼觉得好看,就会忍不住想再看一眼,多看一眼。

她在很多地区都短暂的待过,也见过来自世界各地的人,帅气的男人她见过很多,萧长嬴也不是这些人中最好看最特别的一个人,却是让她感觉最舒服的一个,无论是长相还是相处起来的感觉。

因为好看也好,因为他独有的那种安全感也罢,其实都无所谓。

这一刻,用眼角的余光偷偷去打量身边这个男人的侧脸,看着他有些不自然的望向前方的眉眼,她才忽然明白,有时候,对某个人的喜欢就只是一瞬间的事情。

在那一瞬间感觉对了,就会突然喜欢上,可能过一段时间后这种感觉会渐渐变淡,从而放下,也可能会越来越浓,从喜欢变成爱。

这其实,没什么好纠结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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