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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嘿!”

苏浩趴在地上,咂咂嘴。

他在路上,在一处悬崖的崖壁上,就见到过一只猞猁。不过,他没有去招惹它。

主要是因为,这种畜生太过狡猾也凶猛。

猎枪之下,极为的不容易被捕杀。

却是没有想到,依然是躲避不开,在这里又遇到了,而且遭遇到了它的偷袭。要不是自己有系统预警,恐怕刚才那一击,他已经成了这只猞猁的盘中餐了。

“哇唔!”

树干上,那只猞猁双瞳紧盯着苏浩,冲着他发出一声带着呆萌的凶悍叫声。

看样子,只要苏浩一动,它就会发起攻击。

猞猁,似猫但远比猫大,也属于猫科动物。他的样子很像猫,也很容易迷惑人。甚至是小的时候,让人分不清是家猫还是猞猁。

不过这种畜生很是凶猛。

在东北,叫它叫“老虎崽子”,就是小老虎的意思。

可见他的凶猛程度。

事实上,这种畜生虽然是独居,但却敢独自挑战狼群,甚至是猎豹都不在话下。

苏浩不愿意招惹它的原因,更主要的是考虑它的经济价值。

这东西的皮毛很值钱,但那要是在冬天。

现在,已经临近夏天,任何动物的皮毛都不值钱,包括猞猁的皮毛。

猞猁肉,也很难吃。

比猫肉、狼肉还难吃,土腥味很大。

不过,猞猁骨倒是好东西。

主要是可以用来泡酒,有假虎骨之称,可以治疗风湿病,红白狼疮等。

像老爷子,大半生打游击,在大山里跑,钻密林子,就患有风湿。

捕杀了,用来给老爷子泡酒,倒是不错。

“砰!”

苏浩虽然趴在地上,并不敢贸然站起,但意念一动,还是51式手枪在手,冲着树干上的这头猞猁就是一枪。

虽然距离不远,双方距离也就是不到10米的样子,但他也不求打中,主要是试图吓跑它就算了。

“哇唔!”

那猞猁一声大叫,身形簌乎间向上,爬到了树的更高处。

子弹打到树干上,在那里钻了一个眼,崩开了一片木屑。

苏浩站起,“滚!”冲着猞猁一声大吼。

他实在是对这头畜生没有丝毫的兴趣。

天,眼见的就要黑了,他还没有吃饭呢,也需要赶快找一个可以休息的地方。

“哇唔!”

却是没有想到,那猞猁并不想放过他。

又是一声吼叫,身形从一棵树干跳出,窜到了苏浩左侧的另一棵树干上,依然是四爪扣着树干,瞪着一双褐瞳紧盯着他。

苏浩知道,双方不能善了了。

“这畜生肯定吃过人!”

苏浩想起了老爷子的话,但凡吃过人的畜生,才会垂涎人肉的美味,首先攻击人!

它是不会放过他的。

“是的,我的肉经过洗髓丹的洗礼,又是有系统的不断强化淬炼,肯定更加的鲜美!”

这不是苏浩自吹自擂,事实上就是这样。

人身上也会发出气味。

婴儿、或者是少女,身上的气味一个有奶腥味,一个有清新香甜的味道。

结了婚的女人,就有一股新陈代谢的杂味了,所以会拼命地抹香水,试图加以遮盖。

结了婚的男人,就不用说了。

到了老年,人的身体上,就会发出一股腐臭味,叫做“加龄臭”,其实就是一股器官腐败、皮屑滋生的“尸臭”,标志着快要走向死亡了。

而苏浩的肉身则不会出现异味。

即使他到了老年。

他收起了手枪,双腿微沉,左手那只博戈工兵铲出现,右手则是那柄SF爱默森爪刀在手。

“来,你下来!”

还冲着那“老虎崽子”招招右手。

既然躲不过,那就尽快解决。

“哇唔!”

面对苏浩的挑衅,那猞猁显然是有些怒了。

但并没有立刻攻击苏浩,而是一声大叫,又是由左边的那棵大树,窜到了苏浩后面的那棵大树。

苏浩立刻转身。

但是,他的身形还没有转过去,那只猞猁已经是再度移动,窜到了他的右侧一棵大树之上。

抱着树干,又是冲着苏浩一声大叫,然后继续移动。

竟然是围着苏浩转起了圈子。

速度也是越来越快。

猞猁的身形最大有1米长短。这只猞猁并没有那么大,也就是七八十厘米的样子。显然,还没有真正的成年。

但似乎是极为的好战,而且颇有战斗经验。

它之所以围着苏浩的转起了圈子,那就是要晃晕苏浩,让苏浩摸不清它的所在,然后寻隙一击苏浩。

要了苏浩的命!

“唰唰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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